愿所有的城市建设都嵌入“儿童友好”
近年来,“儿童友好”从一个概念逐渐落地为一个个可观、可感、可享的民生场景。商场配备母婴室、洗手间有匹配“一米高度”的盥洗台,旧改或新建小区建设的儿童游乐设施,公共场所的儿童口袋公园越来越多……这些俨然正在成为一座城市在儿童友好方面的“标配”。5月30日,北仑区在宁波率先发布“儿童友好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指南”和“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指南”。
(资料图)
(5月30日 《宁波晚报》)
儿童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每年的“六一节”前后,公众都会热议并关注儿童成长、儿童权益的话题,这是必然,也是好事。不过,我们在关注儿童社会权益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在城市建设中,嵌入“儿童友好”的细节。
令人欣慰的是,随着政府及全社会对儿童权益的重视,“儿童友好”不再是挂在口头的空洞概念,而逐渐落实为一个个可观、可感、可享的具体的民生场景。从逐渐完备的母婴室、“第三厕所”,到公共厕所里的“一米高度”的盥洗台,再到新建小区的儿童游乐设施,乃至越来越多的“口袋公园”.......这些无不在证实“儿童友好”的具体落实。
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标配”远不止于以上内容,它会随着公众的群策群力而逐渐丰富。能嵌入“儿童友好”因素的城市建设也很多,不单单是社区、学校、医院,还有很多场所需要在建设或改造中,完善体视对儿童友善的设施。总之,在笔者看来,只要是有益于促进儿童成长的城市建设,哪怕是再细微,也能体现政府关爱儿童的善意,也能得到公众的鼓掌欢迎。
事实上,我们在城市建设中,不必孤立地看待落实“儿童友好”理念;而是可以将它与“友老”、“友残”等有机结合。换而言之,所有城市(包括小区)的规划与建设过程中,应当像重视“友老”、“友残”那样重视“儿童友好”建设,并真实落实即可。
每个儿童都应享有像成年人一样的生存权、发展权、保护权和参与权。所以,无论是哪个城市,都应当重视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这应当成为城市发展战略之一。2021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20余个部委共同印发了《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就提到: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等目标。
一座对儿童越来越友好的城市,必定是一座更温暖、更包容、更友善、更宜居的城市。总而言之,就算是没有纳入试点的城市,我们也希望它能在规划和建设都嵌入“儿童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