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法院创设“两督导一报告”制度,推动常态化开展积案清理
3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下降超八成
(资料图)
不久前,当法院判决下来,家住海口的王某菊心里憋着的一口气终于吐了出来,也意味着这起持续6年之久的纠纷案件终于顺利画上句号。
这是一起因医疗事故引发的纠纷。2017年2月,感觉羊水破水的王某菊被家人送到海口市某医院待产,之后产下女儿小芳。出院诊断表明,小芳存在新生儿重度窒息、新生儿呼吸衰竭等症状。
王某菊和家人认为,女儿之所以出现上述症状,是医院医生在其生产过程中失职造成的。于是,一纸诉状将医院告到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菊和医院于2021年6月7日共同委托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但鉴定结论迟迟未作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因为其特殊性和专业性,需要依据鉴定意见才能依法作出判决。鉴定意见迟迟未出,导致这个案件两年多还未结案。”该案承办法官介绍。
今年4月,该案被纳入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省高院院领导对该案进行督办。5月,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约谈机制,由该院院领导亲自约谈鉴定机构,督促鉴定机构提高鉴定效率,确保一个月内出具鉴定报告。
6月15日,法院收到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6月30日,承办法官依据鉴定意见作出一审判决,医院向小芳赔偿医疗费、司法鉴定费等5万余元,案件顺利结案。
“因鉴定程序导致久拖不决”,是目前部分积案存在的共性问题。省高院审管办负责人介绍,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初期,我省法院124件3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中,有55件案件因鉴定评估等因素导致。“鉴定结案率长期偏低,旧存鉴定案件累积,形成未结鉴定案件居高不下,鉴定结案率低的恶性循环。再加上部分涉外案件送达时间长、承办法官审限意识不强等原因,导致积案数量长期高位运行。”
“建议完善司法鉴定流程,提高司法鉴定的效率,同时做好鉴定机构后续跟踪评价,对慢作为、不作为的鉴定机构及时进行清理。”在省高院长期未结案件征求意见座谈会上,部分省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公正是根本要求,效率是人民期盼。开展主题教育以来,省高院党组把长期未结案件影响司法效率问题纳入专项整治内容,同时将“推动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作为调查研究的课题,由省高院主要领导牵头负责,解剖麻雀、精准施策,推动常态化开展积案清理。
对外,向专业机构要效率。省高院从加强管理的角度出发,调整由审管办负责管理鉴定、评估等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同时,强化鉴定报告出具时间、开庭时间和预计结案时间“三个节点”管理,千方百计压缩鉴定时长。近期,该院还对《海南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备案名录》进行更新,重新审查鉴定资质,对其中一家工作效率低的专业机构予以除名。
对内,从责任落实求创新。省高院修订《海南法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和久押不决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创设“两督导一报告”制度,明确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实行包院督导制度,省高院成立由省高院院长、副院长和专委等分别担任组长的9个督导组,对全省法院1年半至5年以下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行督导督办;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要求承办法官、院庭长、各法院严格按照方案确定时间节点报告积案清理进展情况;召开长期未结典型案例剖析会,对积案存在原因深入剖析,找准症结,对症下药。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法院还对无正当理由拖延办案,导致积案数量较多、时间较长的,或虚构延期理由以及相关人员落实管理责任不力、督办案件不力等问题,纳入“一案双查”。目前,省高院已对5件5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启动“一案双查”,责令2名承办法官作书面检查,由所在法院进行处理,并在全省法院通报。
经过4个月的专项整治,全省法院积案比例进一步下降、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海南法院3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从今年4月初的124件,降至8月16日的20件,下降83.87%;5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已结案13件,未结案2件,下降了86.67%。全省30家中基层法院有22家实现3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零。
“尽管积案清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边清边积’的压力依然较大。下一步,海南法院将落实落细‘两督导一报告’制度,严格审判流程节点控制,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确保实现‘去存量、防增量’目标。”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