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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李茂颖
7月1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针对云南省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政策措施、工作进展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访谈现场直播。
据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刚介绍,2021年以来,云南省始终坚持把增加脱贫人口收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措施,在全国率先实施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围绕“六个一批”重点任务,制定了配套工作方案,为197.8万户796.3万人精准制定“到户到人”帮扶措施,对70万户收入1万元以下、有劳动力的脱贫户,开展“一对一”帮扶。
今年,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云南省始终把大抓产业、促进就业作为激发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的根本措施,做到产业、就业两手发力,促进持续增收。
在产业上,一是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按照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不低于60%、52%的比例投入产业,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规模力争达到100亿元,努力扩大“富民贷”试点覆盖范围。二是加强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支持脱贫县加大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引进、培育、壮大一批农业市场主体。三是培养致富带头人,以脱贫出列村和经济发展薄弱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下)为重点,每个村每年培养3至5名理念新、懂技术、会经营的致富带头人。四是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充分发挥财政衔接资金在产业帮扶方面的作用,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用好科技人才帮扶力量,帮助提升农户种植、养殖、销售的技术能力水平。五是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把群众带入全产业链发展,让群众更多分享增值收益。通过产业帮扶,努力使脱贫人口生产经营性收入增速不低于去年22%的水平。
在就业上,一是稳定就业规模,确保全年完成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20万人以上;二是增加就业时长,进一步提高就业组织化程度,提升就业稳定性;三是提高劳动技能,突出实训实作,分解落实到人,抓实70万人技能培训,确保培训一个稳定就业一个;四是优化就业结构,确保省外就业不低于102万人;五是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确保雨露计划毕业生90%以上毕业即就业;六是稳住政策性就业,稳住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生态护林员岗位。通过以上6项增收措施,实现脱贫人口人均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