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7日电 据央行网站7日披露的罚单,平安银行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48.67元,罚款3492.5万元,12名责任人同时被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平安银行存在10项违法行为类型:
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2.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3.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4.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5.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7.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8.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9.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10.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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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决定,对平安银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48.67元,罚款3492.5万元。
来源:央行网站
时任平安银行运营管理部/安全保卫部总经理助理的史某,对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2.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罚款20万元。
时任平安银行零售网络金融事业部副总裁的谢某英,对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警告,罚款10万元。
时任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运营管理部/安全保卫部总经理的徐某,对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警告,罚款10万元。
时任平安银行广州分行大众客户部(后并入私行与财富管理部)总经理的丁某,对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警告,罚款10万元。
时任平安银行汽车消费金融中心互联网平台团队产品运营团队产品运营岗工作人员的张某祥,对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18.3万元。
时任平安银行零售风险管理部信贷运营管理室贷后管理岗工作人员的俞某,对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1万元。
时任平安银行汽车消费金融中心北京分部通州综合团队车抵贷综拓客户经理的任某龙,对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0.5万元。
时任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渠道平台规划组经理的孙某强,对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0.5万元。
时任平安银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的靳某阳,对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4.5万元。
时任平安银行网金及财富管理事业部总裁的李某,对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6万元。
时任平安银行零售经营及消费贷款事业部常务副总裁(主持部门工作)的王某晖,对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6万元。
时任平安银行运营管理部/安全保卫部总经理的范某延,对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罚款4.5万元。
官网介绍,平安银行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其前身深圳发展银行是中国内地首家公开上市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截至2022年末,共有在职员工44207人(含派遣人员),通过全国109家分行,合计1191家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京晶】